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09]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9年度全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4、25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六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四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五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获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三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二年。
在1996年8月26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
1、1970(含1970年,下同)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
2、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
3、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
三、科目设置及题型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考试科目仍为4个。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土建”与“安装”两个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报考全部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报考人员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五、报名组织
2009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0日至6月17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一旦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我市报考人员单位代码均填写为888。
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各单位统一组织(单位属县、区的由县、区职改办负责)。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身份审查核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持报考人员报名所需证件及有关资料到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核履行报名手续。需携带的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资格证书、聘书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打印规范的报名表。
3、2份单位出具的从事造价工程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4、符合免试条件人员需提供2张照片,同时填写2张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
六、报名费用
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2元,其他各科考务费每人每科52元。
七、教材征订
考试使用由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2009年新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考试教材有关事项请与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
电话:0311 -87908205。
八、报名确认时间
2009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确认时间自6月17日至6月22日。
九、报名确认地点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市军转培训中心西三楼市职改办,联系电话:308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