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冀人考发(2009)17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于2009年9月5日、6日举行,本年度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二、有关调整
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的规定,2009年度的考试报名为建筑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等10个专业类别。
三、考试科目及题型
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四个科目。前三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使用专用答题卡,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考,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获得执业资格条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个考试年度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2009年度与2007年度为两个连续考试年度。
“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为单独列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五、报名组织
2009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19日至6月4日,网址是:www.hebpta.com.cn。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即可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一旦打印报名表,考生本人将不能对所填报考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所以在打印报名表前务必再三核实信息是否有误。我市报考人员单位代码均填写为888。
考试报名工作要求各单位统一组织(单位属县、区的由县、区职改办负责)。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身份审查核准并履行有关手续后,再携带报考人员报名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到市职改办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报考材料包括: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和身份证各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复印件上必须有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2张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学历证、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及2份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3、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报名需提交网上打印2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表;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亦要求单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费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7]3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467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6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65元。
七、报名确认时间
2009年度一级建造师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于2009年6月3日至6月8日
八、现场确认地点
海港区燕山大街147号市军转培训中心西三楼市职改办,联系电话:3080714。
九、教材征订
1、培训、考试大纲、教材征订等事宜由市建设局人教科负责,联系电话:3060845。
附件:
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职称 一级建造师 考试 通知
秦皇岛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5月15日印发
附件
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报名序号______________(工作人员填写)
档案号 | | 为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 | 照 片 |
姓名 | | 出生年月 | |
身份证号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毕业学校 | | 所学 专业 | | 毕业时间 | |
学历 | | 学位 | | 专业技术职务 |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间 | | 《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证》取得时间 | | 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 | | 单位性 质 | |
工作单位 | | 主管部门 | |
通讯地址 | | 联系电话 | | 邮编 | |
单位人事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各市人事考试中心意见 | 审查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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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学历指:博士、硕士、双学士或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其他。
4、专业技术职务指现受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的资格级别及名称。
5、单位性质指:机关、事业、企业、其他。